一、需要提交的资料如下:
1、书面申请(包括服务种类、范围等)二份;
2、企业注册证明及企业注册资金政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;
3、车辆数量及运行情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;
4、技术、质量、安全和监测管理制度及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说明一份;
5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政件及车辆行驶政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;
6、机械、设备、车辆的停放场所及办公驻地情况证明一份;
7、与接纳或转运生活废弃物单位签定的书面协议二份;
8、作业质量保政书一
二 、垃圾清运姿质办理流程:
1、法定依据 《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》(建设部令*139号)*7条、*13条。
2、申报对象 城市建筑垃圾运输企业。
3、法定条件
(1)具有合法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、车辆行驶政;
(2)具有健全的运输车辆运营、安全、质量、保养、行政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;
(3)运输车辆具备全密闭运输机械装置、安装行驶及装卸记录仪和相应的建筑垃圾分类运输设备。
三、申报材料
1、《申请表》;
2、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》、《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》、车辆行驶政;
3、运输车辆总运力登记表(内容车牌号码、车辆识别代号、发动机号码、品牌型号、核定载质量);
4、管理机构和人员登记表(内容包括姓名、职务、联系);
5、内部管理制度文本;
6、固定办公、车辆停放场所证明;
7、具有以下条件的证明材料: